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淮北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全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经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淮北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淮人社〔2012〕73号),特此通知。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淮人社秘〔2021〕138号关于废止《淮北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