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根据上级有关技工院校资助工作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的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设和完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现将我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资助办公室继续设在职业能力建设科,并配置资助专管员,设A、B岗。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献文
组员:李军 王大田 田怡 王晓梅
二、技工院校资助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田怡
专管员(A岗):刘超
专管员(B岗):李梦迪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应会同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做好资助工作的审批、核查工作,并积极研究建立符合我市学生资助体系,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二)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应负责各项政策的落实,统一管理、协调、承办学生资助体系的具体工作,同时按隶属关系对内对院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各项资助数据汇总上报。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