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北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依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提升创业者和初创小微企业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国家和省购买社会服务相关要求,根据《安徽省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7〕461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北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和首批四个创业服务包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决策部署,改革财政投入方式,发挥市场配置作用,以淮北市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淮北云平台”)为载体,创新服务提供模式,促进资源有效对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安徽省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7〕461 号)印发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牵头起草了《《淮北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并征求了濉溪县、三区人民政府及全市相关部门意见。在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淮北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阅通过,出台《淮北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重点突出“促创业”“给补贴”“优服务”。一是积极丰富平台提供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多方位的为创客和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淮南市创业氛围,激发创客和小微企业创业积极性。二是从不断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方面,提出优化审批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创业券发放和使用、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三是从积极做好灵活就业保障工作方面,提出推动新职业推广应用、积极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效能、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等5项具体措施。四是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落实、强化合规落地等3个方面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五、出台目的:想方设法帮创业、促创业、稳创业。
六、创新举措:
(1)加强服务商管理。对照省《安徽省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细化了服务商管理标准,创新的提出了对服务商实施创业券绩效评价。
(2)明确资金使用。由淮北市人社局、财政局每年 12 月底前制定次年的创业券发放计划,并通过淮北云平台进行公示。运营商根据创业券发放计划进行创业券系统配置。创业券兑现超过年度计划部分,当年不再兑现,列入下一年度兑现计划。
(3)细化创业券的使用。相比省文件《安徽省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将创业券的使用进行更加具体的细化,详细说明了创业券的“用”、“兑”。明确了创业券用户首次申领创业券后,应按设置的支付密码自行进行服务购买操作,确保账户安全。同时规定创业券服务商需按照服务协议向用户提供达到相应标准的服务,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也规范了创业券用户享受创业服务项目后,需对购买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兑付创业券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束视为使用创业券购买服务完成。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监管落实。由第三方监管单位对淮北云平台上服务信息的安全性、服务数据的真实性、评价绩效的可靠性、申报资金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审计。
(2)强化合规落地。因创业券服务商退出而产生的隐藏交易风险,运营商保留对该创业券服务商追偿损失的权利,对于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而退出的,将进入淮北市创业服务云平台黑名单并予以公示,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