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1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推进专项整治的需要。2023年5月,人社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通过建章立制推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政策体系重构,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我省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补贴性培训工作管理。
二是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近年来特别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规模、培训数量快速增长,少数职业培训机构存在低效无效培训甚至骗取补贴现象,亟需在制度层面进一步予以规范引导。
三是落实国家新部署新要求的需要。专项整治期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11月,先后公开面向全社会、16个地市人社局、省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充分研究吸纳修改。2024年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照人社部新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又进行了相应的完善。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5个部分:
第一部分:完善两目录一系统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健全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调整机制、推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管理、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信息化平台作用。
第二部分: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资源管理、培育优质培训载体。
第三部分:强化培训评价过程监管。主要措施包括强化培训项目监管、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开展结业考核、规范职业技能评价。
第四部分: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主要措施包括压实培训资金管理责任、织密培训资金风险防控网络、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第五部分: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主要措施包括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产业和职业所需。聚焦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要求,向社会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指导性“双目录”。允许各地结合产业实际,对本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市场化调节技能培训方向和重点。动态调整职业和机构“双目录”,确保就业技能培训始终紧贴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从源头上提高培训质效。
二是突出管理全流程。聚焦培训过程真实性、完备性管理,建立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三项制度。聚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年度检查、诚信评估、等级评定等制度,组织开展办学督导或第三方评估。聚焦提升基础能力,围绕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育优质载体提出系列举措。
三是突出监管信息化。运用信息化赋能手段,紧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个环节,事前加强与社保、就业等系统比对,按照实名制要求提升数据审核准确率,从源头防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参训。事中推广使用职业培训监管手机小程序,实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移动监管全覆盖。事后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全程网办”,确保培训资金支付规范安全、可溯可追。
四是突出部门协同化。在培训推进上,加强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住建、工会、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络,将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补贴性培训纳入目标任务统计范围。在培训监管上,积极推动与教育、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数据校验,设置风险预警功能,着力减轻基层审核工作负担,提高精准性。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机关: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263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