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介绍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特点:
创业担保贷款是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由经办银行发放,用于支持自筹资金不足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一项贷款业务。
二、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指以下10类: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创业担保贷款标准: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3次,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一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2、小微企业贷款:对依法诚信的小微企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次。
3、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创业担保贷款程序:
申请人按照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到县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办理,也可到邮储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淮北农商银行等经办银行申请。
五、创业担保贷款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身份证。
2、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安置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贷款合同。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