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创业安徽行动,明确将高科技、“卡脖子”以及“四新”经济领域作为创业的重点领域;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将科技服务业作为重点推进的一个领域,加强与科技型企业的联系对接,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领域推进落实。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率队赴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科大讯飞等调研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要求研究起草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的政策干货。
二、起草过程。按照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赴合肥、芜湖、马鞍山市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梳理省内外关于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的政策措施,听取中科大科技商学院、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科大硅谷”、中安创谷、科大讯飞“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意见建议,发函收集省有关单位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形成《关于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中科大、各市、省有关单位以及科大讯飞“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意见建议。
三、总体目标。创业安徽建设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聚焦扶持高层次市场主体,重点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下功夫,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3万家。
四、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通知》坚持效果导向,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保障等六个维度,提出10条政策举措,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研发设计服务。赋予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职能,将技术转移机构纳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目录管理。支持科技人员双向兼职取酬,允许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研究院(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规定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属地政府对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羚羊”等平台提供“人社数字化工具包”服务,提升新创办企业数字化能力。
二是加强创业孵化器建设。依托“科大硅谷”,建设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空天信息等专业孵化器。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实行常态化受理,省科技厅视情况每年不低于2批次公布认定备案结果。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
三是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成立省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来自企业科技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形成“卡脖子”技术攻坚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招募攻坚单位或团队。发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优势,建设开放合作的战略与政策研究网络,为宏观决策、创业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建议。
四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健全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支持机制,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财政奖补和股权投资力度。完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和担保机构服务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形成的超额资金损失,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对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改给予10万元奖补。
五是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力招引境内外高层次创业团队,每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鼓励支持国企高层次创新团队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开展二次创业。面向科技领域创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创业安徽训练营工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定向招引产业发展人才,派驻到亩均效益A、B类企业。
六是加强创业安徽服务保障。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强化创业环境保障。依托“中安创谷”“科大硅谷”等探索设立创业安徽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中心,打造全方位、高能级创业社区和创业安徽物理标签。优化科技企业开办服务,建立创业安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和“四新”经济领域创新创业考核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