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完成2024年度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浮动费率调整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8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21号)文件规定,以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所在行业基准费率为基数,按照上一参保缴费年度支缴率情况,结合不实施下浮的情形,对我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浮动费率进行了调整。
此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共涉及全市7330家单位,其中:上浮260家,下浮6089家,不浮动981家;调整后的工伤费率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下一步,淮北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认真做好工伤浮动费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