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就业扶持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扎实推进就业扶持民生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考核评价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了总结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
(一)制订文件,明确任务。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8号)文件精神制订印发淮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175号)文件,明确今年目标任务,通过购买开发21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相山区600个,杜集区400个,烈山区400个,濉溪县700个。并及时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补贴资金发放到位。2019年已拨付公益性岗位资金共51246.16万元,其中社保补贴593.75万元,岗位补贴652.41万元。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三)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市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624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11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410人。
二、项目过程
(一)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制定公益性岗位实施管理办法。
(二)项目制度执行。一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二是为防止出现违规申报、领取、套取公益岗位补贴情况,确保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安全。我局按季对县区开展综合督查活动。
(三)项目信息录入和台账管理。及时将公益性岗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公益性岗位岗位开发管理资料,审批材料,基本生活经费发放情况资料齐全、完整。
(四)资料报送。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就业扶持工程进度表;二是未发生因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被通报现象。
(五)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淮人社【2019】8号)文件执行,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未发生就业补助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年底,委托第三方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项目产出。
(一)目标任务。2019年度淮北市开发公益性岗位任务2100个,实际开发2106个,超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日常项目数据、基础数据库、报表及文字材料报送情况。一是科学的对报表进行分析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进行上报;二是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三是台帐资料齐全、规范、整洁。
四、项目效果
(一)社会效益。
1. 项目信息录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时公布全市有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信息,分别包含公益性岗位会议信息、补贴资金信息、管理办法及招聘公告等,内容全面、条例清晰、及时更新。
2.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建设。“淮海壹号.众创空间”经审核、复查被命名为2019年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入园企业30家,吸纳就业514人,台账资料齐全。
(二)可持续影响。
1.市、县(区)积极扩大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宣传范围,结合“四进四扶”活动,开展了推动就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2.利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及时、准确公开就业法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网站办理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相关业务,积极运用新兴媒体,设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号或手机APP;
3.市、县(区)强化资金监管,通过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4.市、县(区)优化业务流程,业务办理采取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模式操作,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业务采取首次现场办理、再次网上办结模式进行;
5.第三方绩效评价情况。为掌握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对公益性岗位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2020年元月份,聘请第三方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检查评价工作。
(三)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委托第三方,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6%以上。
附件:淮北市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7日
附件 淮北市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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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指标 |
指标解释说明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1 |
投入 |
项目 立项 |
项目立项 |
2 |
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1.项目立项符合立项原则、立项重点和申报要求的,得0.5分; |
2 |
绩效目标 |
4 |
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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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绩效指标 |
4 |
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1.设计依据充分,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设计依据充分,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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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落实 |
地方补助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补助资金与规定补助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1.地方补助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 |
地方补助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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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性 |
5 |
根据项目市、县(区)提供的发放记录等资料,判断就业创业促进专项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按月及时发放。 |
1.项目市、县(区)按规定、按月及时发放就业创业促进专项补贴资金,得5分; |
市、县(区)按规定、按月及时发放就业创业促进专项补贴资金,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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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过程 |
项目管理 |
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2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
1.及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开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管理服务标准等项目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及时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管理服务标准等项目管理制度,得1分,; |
7 |
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1.是否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管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和评估; |
1.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管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和评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定期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和评估,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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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信息录入和台账管理落实情况 |
5 |
1.是否及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
1.及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得2分,否则不得分; |
1.及时将公益性岗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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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料 |
3 |
1.有关单位资料提供是否及时; |
1.资料提供及时,得1.5分; |
1.资料提供及时,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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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过程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1.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 |
1.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 |
11 |
资金使用 |
8 |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1.项目市、县(区)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 |
1.项目市、县(区)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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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执行情况 |
2 |
通过对项目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执行情况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评价项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情况。 |
1.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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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督检查 |
3 |
1.是否按照各自职责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
1.项目市、县(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并得到了及时整改得3分; |
1.市、县(区)人社部门按照职责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并得到了及时整改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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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产出 |
项目产出 |
公益性岗位开发完成率 |
10 |
对照省里下达任务数,查看信息系统中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台账。 |
1.目标任务数完成率100%,得10分; |
1.目标任务2100个,完成2106个,得10分; |
15 |
就业见习参加人数完成率 |
10 |
对照省里下达任务数,查看信息系统中就业见习参加人数管理台账。 |
1.目标任务数完成率100%,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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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成 |
5 |
完成及时性=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 |
1.项目提前或按照计划完成的,得5分; |
提前完成,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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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10 |
1.查看信息系统中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与岗位开发任务数,计算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岗位开发任务数×100%); 2.查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台账。 3.查看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工作台账。 |
1.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率50%,得3分,低于50%的按比例计算得分(3分); 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校园招聘会补贴发放工作台账完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效果良好,得4分,否则不得分。(4分) 3.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工作台账完整,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效果良好,得3分,否则不得分。(3分) |
1.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岗率56.2%,得3分; 2.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工作台账完整,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效果良好,得3分。 |
18 |
可持续影响 |
5 |
评价项目市、县(区)对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资金监管、业务流程优化、考核评估机制等建立和落实情况。 |
1.项目市、县(区)积极扩大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宣传范围,结合“四进四扶”活动,推动就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得1分; |
1.市、县(区)积极扩大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宣传范围,结合“四进四扶”活动,推动就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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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满意度 |
10 |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 |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0%(含)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达到96%以上,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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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