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减证便民”等部署,我市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在今年即将开始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将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试点。
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既不是放宽审核标准,也不是放纵浑水摸鱼。“告知承诺制”建立了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过程资格审核制度,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协作、联动响应、联合惩戒,包括对合格人员的抽查、公示、查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