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1.公益性岗位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2.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什么?
答: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3.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岗位补贴: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单位岗位补贴:每月100元,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另补1000元;
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留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