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户口重复居民,户口注销后其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因重复户口注销的参保职工,如果需要变更社会保险信息,分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1、如果保留的户籍为淮北市非农业户籍,请携带《重复户口注销说明》(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手册至淮北市人社局二楼大厅5、6号窗口申请受理。
2、如果保留的户籍为淮北市农业户籍,办理流程同上。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社会保险,将在修改社会保险信息后冻结其原来的社保账户,无法继续缴费,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仍然有效。如果要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只能在工作单位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3、如果保留的户籍不属于淮北市户籍,办理流程同上,但社会保险信息修改成功后,以前缴纳的社会保险需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继续参保缴费。
二、属参保单位在职职工
请携带《重复户口注销说明》(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手册至市人社局二楼大厅8-10号窗口申请受理。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