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错导致严重损失如何赔偿
“你出了这么大的错,还想一走了之? 这次我们一定要让你赔个底儿掉!” 即将开庭前, 某外贸公司的代理人———该公司法务部经理终于见到了一直躲躲藏藏不肯再来公司的小王。他对小王的行为非常愤慨,宣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让小王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小王是该外贸公司业务员。不久前,小王接到国外客户发来的一笔服装订单, 但他经办订单时,却把货物大、中、小的型号数量比例弄错了,并通知工厂按照错误配比生产。公司发现错误时,这批服装已经生产出来了。公司立即返工生产,导致交货期限比原来延迟了两个多月之久。因为延期太久,客户不仅拒收,还向公司索取了8万美元的赔偿。
小王知道闯下大祸,不辞而别。公司随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小王全额赔偿公司损失,其中包括3万余美元的生产成本和8万美元的赔偿金。经过仲裁及法院审理,最后,小王被判承担5万美元的损失赔偿。法官认为,小王作为业务员,在外贸业务操作中本应尽责核实,但他却违反岗位职责,未认真核实就擅自通知工厂生产,具有重大过失。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但对于这种工作中产生的损害,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上的过失,因此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