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三区人社局,高新区社会工作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了解2025年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一步推动各服务机构依法运行、诚信服务、有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工作自查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年度工作自查,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本年度内各项业务开展及有关事项变更、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况,有事项变更、变化的,要详细列明有关情况。
二是本年度内管理咨询服务、劳务派遣、介绍用工、人力资源培训、承办招聘会、服务外包等业务工作情况。
三是本年度内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处罚部门、处罚形式、整改措施等。
二、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在总结自查基础上,重点围绕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内容,认真撰写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的年度报告,并准确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2),于3月27日前报送。市、县(区)人社局分别对各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汇总,通过市、县(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于4月10日前对有关内容进行统一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个月。
三、开展抽查核查
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和人力资源管理科、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社会工作局按管理权限分别将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并根据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检查核查。抽查内容包括: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从业资格、业务台账、经营业务与许可内容是否一致等。
四、有关要求
一是人社部门加大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跟踪、指导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深入开展总结自查,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要求开展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工作,确保年度报告及公示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是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照不断提升诚信、高效、优质服务水平,优化前台服务流程、后台管理流程和业务控制流程等要求,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是在年度报告公示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沟通。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3室(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0561-3195771
濉溪县: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濉溪县岱河路西段南侧),0561-6085230
相山区: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劳动就业指导服务站504(淮北市孟山北路79号),0561-3193265
杜集区:杜集区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东侧的二层小楼(淮北市杜集区开渠北路58号),0561-3090295
烈山区:烈山科创大厦二楼B226办公室(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262号烈山区人民法院东100米),0561-4685592
高新区: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人社窗口(淮北市梧桐中路20号),0561-3190185
附件:1.2025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