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工作局,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21号)的要求,现就我市集中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
二、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4年以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三、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县区(园区)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7月14日至8月31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书面审查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9月1日至9月15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9月16日至9月22日)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各县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9月23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园区)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各县区(园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从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用人单位中,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参评候选名单,原则上各县区(园区)推荐不超过辖区内参审用工单位数的10%。市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核、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用工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各县区(园区)须高度重视,多渠道宣传动员,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参与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提升政策知晓度,确保应查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区(园区)要持续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指导用人单位限期纠正违法行为、规范用工管理。
(二)严格书面审查,完善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拟推荐对象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需检查该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三)依法分类监管,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区(园区)要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需核查的公共信用信息。对信用较差的C级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单位,不宜作为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推荐。
(四)加强督促指导,按时报送数据。各县区(园区)要加大对所辖区域内用工单位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人社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并适时进行抽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园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总结、统计报表于9月29日前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联系人:殷伟锞 0561-3051209
电子邮箱:ahhbwqzx@126.com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