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及其亲属: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需对部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进一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待处理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名单
详细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如名单中参保人员已经死亡的,参保人遗属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办理退保手续:参保人遗属身份证件;参保人火化证明及死亡证明材料;参保人社保卡或有效的银行卡(如需将个人账户余额或死亡待遇转入遗属账户的,还需要提供遗属与参保人关系的证明材料、遗属的社保卡或有效的银行卡)。参保人在外地办理过死亡退保手续或办理过城乡居民退保手续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待遇核定表。
三、业务办理时间及地址
请以上参保人及其亲属于2025年6月30日前到所属县区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其中属于市本级、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的,办理地址为: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窗口;属于濉溪县的办理地址为: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四、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及三区业务咨询电话:0561-3880062
濉溪县业务咨询电话:0561-6085193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