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皖淮劳人仲案〔2024〕298-300、302-304、306-307、309号
淮北思尔德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董秀侠、朱保卫、范庆流、黄永喜、李丽、朱雪萍、陈丽丽、彭帆帆、戚淑华诉你单位工资待遇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淮劳人仲案〔2024〕298-300、302-304、306-307、30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一、范庆流诉你单位案件裁决书,皖淮劳人仲案〔2024〕300号裁决书,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董秀侠、朱保卫、黄永喜、李丽、朱雪萍、陈丽丽、彭帆帆、戚淑华诉你单位案件裁决书,皖淮劳人仲案〔2024〕298-299、302-304、306-307、309号裁决书,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