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淮北市一级建造师考试践诺情况抽查的公告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4年度淮北考区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开展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安排
根据省关于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工作安排,现拟对抽取的34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线上核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名单见附件)。
(一)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
(二)审核方式:考生或代理人将相关材料扫描传至hbzjk2023@163.com邮箱,12月20日-12月23日通过邮箱回复是否审核通过。
(三)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相关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注明起止日期及所在岗位)及社保缴费记录(专科毕业需提供4年社保;本科需提供3年社保;硕士学位需提供2年社保;博士学位需提供1年社保);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邮箱
二、注意事项
1.坚持实事求是。考生应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对通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通过审核取得资格证书的,一经发现按照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技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时参加审核。考生或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扫描件提交至hbzjk2023@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或提交审核材料不符合“考务通知”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上报省级行政部门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0561-3881256(市人社局专技科)
0561-3021176(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