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皖淮劳人仲案〔2024〕266、268、270、271号
安徽华淮澄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龙、王雪梅、李端华、李娜诉你单位工资待遇、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淮劳人仲案〔2024〕266、268、270、271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