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业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会议题等形式,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相关工作任务,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及时调整市人社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制定落实2021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年终述职、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人社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通过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收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局共有权责清单65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二是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代替制度。调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融机构保函代替现金缴存情况,积极研判政策更加适应新业态的工作办法。制定印发了《关于转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22〕21号)文件。进一步推行农民工保证金金融机构第三方担保机制。合理减轻诚信企业负担,充分的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在全市开展工资保证金清查工作,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缴存、退还及保函续函。2022年以来,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程项目18个,其中现金存储项目0个,金额0万元;差异化缴存项目6个,减免2241万元;金融保函项目10个,保额2099.58万元;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退还工程项目16个,退还金额1410.1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加强依法行政程序管理,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局党组集体决策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法制审查、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效,2022年,起草5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违法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定》,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凡是重大决策事项或重要合同协议签订,均需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目录,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38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依法全面履职,切实做到文明公正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必须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工作,目前我局共有138名持证人员。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力度。指导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突出重点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全国和省“两会”期间,以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劳动关系领域的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等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点监察排查用人单位435户,帮助987名劳动者发放工资1846.88万元,投诉案件按期回复率100%,按期结案率98%以上。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严格依法审查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应诉处理流程。实施府院联动,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中研讨。多次与市中院召开研讨会议,复杂工伤等多发区域疑难案件研究。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行政应诉案件34件,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联合市中院印发《关于建立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先行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协商方式化解争议。完善困难人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制度。全年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38件,结案率为99%,调解成功率70%。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职权规范运行。一是自觉遵守“三个规定”。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到我局授课,讲解“三个规定”精神和具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均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未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理到位。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意见17件,对于主办的提案,做到100%满意。2022年分别被市人大和市政协评为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督查内容之一,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人事监察,推动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重点做好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近五年,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在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考核中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抓好人社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在淮北日报开设“就业专刊”专版,专题刊载就业社保政策问答。结合群众关注热点和重要事件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特别是做好社会保险法、劳动关系协调等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人社政策的知晓度。三是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工地、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加强《宪法》《国家安全法》和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人社官网、“淮北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2022年以来,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400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还不够严格。一些政策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渠道不够多样,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后,人社综合执法任务加重,但人社综合执法队伍力量相对不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疑难案件多,在重大法律事务初始阶段介入少,在决策阶段从法律层面审查、论证作用发挥不够。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治建设作为人社领域的中心工作定期研究,强化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健全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工制度,加强宪法、民法典和人社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抓好决策制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好意见征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出台科学、民主、合法有效。
三是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满意的各项政务服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强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四是突出发挥监督效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确保满意率100%。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五是突出做好法治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贯穿人社业务工作中,注重在办事过程中的法治宣传。做好重点政策、重点平台、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法治宣传,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