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61号),我市现开始组织第十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或运行情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重点推荐我市“五群十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在首页“咨询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在“博士后”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在系统中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电子版1份和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2份,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审核。初审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审核确认后,报送由市人社局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单位需同步填写报送《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1份备用。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要做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申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设站单位认真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在本地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申报,对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其申报。
(二)按照属地原则,申报材料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①《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一览表》Word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1份;②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电子版1份和经初审部门审核盖章后纸质版2份。
(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申报单位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15日(与组织申报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同步),择优申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逾期不予受理。对各县、区、基地推荐申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候选单位,最终未被确定为向省级推荐的申报单位,列入参加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名单。
联系地址: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 系 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61-3881256
邮 箱:470837181@qq.com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