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各类证书办理(学时认定)时间的通知
有关单位(个人):
针对专业技术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现实情况,即日起,专技科将各类证书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时间,由日常办理调整为每月25日至本月底。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时间,由日常办理调整为每月20日至本月底。
3、当年年度新考取的国考或省考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时间,仍按照证书送达我市的时间办理。
4、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补办证书时间由日常办理调整为每季度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周至本月底(如2月22至本月底;5月25至本月底;8月25至本月底;11月24至本月底。),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具体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①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1份并须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②丢失的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各1份;③提供在淮北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证书(必须刊登出证书管理号、编号)丢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⑤省内组织考试的提供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全国性统一考试的需提供电子版照片,像素295x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jpg/jpeg”的格式(如:张三 340603198001011234)发送至644731855@qq.com。
5、根据国家和省规定,自2018年起,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分别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考试中心办理,市人社局专技科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淮北市人社局专技科
2018年9月6日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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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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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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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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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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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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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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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证书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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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领取何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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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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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补发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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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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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或省直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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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 (职改)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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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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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2份,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省人社部门备案。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