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创业型街道(乡镇)、 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构建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活力,现就开展2017年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能力,提高重点群体创业参与率和创业成功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质量的提升。2017年,全市努力实现25%以上的街道(乡镇)达到创业型街道(乡镇)标准,20%的社区达到创业型社区标准。
二、创建内容
(一)创建工作体系健全。各县区、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要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业政策精准落地到位。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要加强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做好相关扶持政策的解释,帮助政策扶持对象协调解决在市场准入、行政管理等方便遇到的困难,促进创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基层精准落地,提高政策执行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创业培训效果明显。定期组织或积极推荐有创业意向的各类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你的企业、完善你的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要依托辖区内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创业实训(见习)基地,积极组织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训(见习)基地实训(见习),进一步提升创业能力。
(四)创业服务便捷高效。加强基层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工商和税务登记、场地租用、创业贷款、扶持政策落实等开业“一条龙”或“一站式”服务,并为创业者建立跟踪服务机制,以优质的创业服务提升各类创业人员对政府的满意度。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
(一)组织申报(2017年4月1 日至4月20日)
1、申报充分创业型街道(乡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认真填写《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申报表》(见附件1),并上报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初审。
2、申报创业型社区填写《淮北市创业型社区申报表》(见附件2),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签署初审意见后,统一上报所在县区人社部门。
(二)审核推荐(2017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照《 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淮北市创业型社区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对申报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签署意见后,将复审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局。
(三)评估公示(2017年5月5日至5月25日)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对各县区推荐的“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组织专门团队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市人社局,确定候选名单,在淮北人社网、淮北就业网进行公示。
(四)结果确认(2017年5月26日至31日)
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命名为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由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分级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把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的创建工作与就业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要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动态掌握全市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处理和协调在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对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查。
(三)严格评估审核。各县区、街道(乡镇)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资料,严格把关。
联系电话:3039257,传真3025579;联系人:徐雷明 武磊。
附件:1、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申报表;
2、淮北市创业型社区申报表;
3、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建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
4、淮北市创业型社区建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抄送:省人社厅、省劳动就业管理局
附件1
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申报表
|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
县(区) 街道(镇) |
|
|
创建工作小结: |
||
|
街道、乡镇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复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淮北市创业型社区申报表
|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
县(区) 街道(镇) 社区 |
|
|
创建工作小结: |
||
|
街道、乡镇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复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
附件3 |
||||||
|
淮北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 |
||||||
|
创建标准 |
工作要求 |
分值 |
评分办法 |
自评分 |
评分 |
|
|
建立组织领导机构(22分) |
(一)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8分) |
1.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
3 |
由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建设领导机构负责人的得3分,有其他党政负责人任建设领导机制负责人的得2分。查验相关文件。 |
|
|
|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
设立的得3分,未设立的不得分;设立相似机构的得2分。查验相关文件。 |
|
|
||
|
3.明确专人负责创业工作 |
2 |
有专人负责的得2分,无专人负责不得分。查验相关文件。 |
|
|
||
|
(二)制定建设工作实施意见(8分) |
4.由党委政府明确发文 |
2 |
由党委政府明文的得2分,其他部门明文的得1分,未出台的不得分。 |
|
|
|
|
5.有明确的工作规划、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等 |
4 |
建设工作思路明确,方案完善的得4分;欠缺按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
|
|
||
|
6.对社区、村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
2 |
有明确指导意见的得2分:存在内容不实、职责不明等,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
||
|
(三)定期召开建设工作会议及调研(6分) |
7.召开专题会议 |
3 |
每年召开至少4次以上专题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8.党政领导深入调研创业工作 |
3 |
每年开展调研或实地走访至少2次,每少1次扣1.5分扣完为止。(有调研笔记、图片影像等记录) |
|
|
||
|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46分) |
(四)积极营造建设工作氛围(17分) |
9.建有橱窗、板报、专栏、就业创业微信群等宣传阵地 |
5 |
有宣传阵地且发布相应内容的得3分,未建的不得分。有就业创业微信群得4分。 |
|
|
|
10.认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2 |
年开展4次以上的主题宣传活动的得2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查活动记录、活动通知。 |
|
|
||
|
11.积极树立创业典型 |
5 |
被市、县区树立为创业典型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查认定文件、名录、证书等材料) |
|
|
||
|
12.开展宣传报道 |
5 |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宣传创建工作、创业工作和相关活动的内容,5篇以上的得5分,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五)政策措施明确(8分) |
13.有适合街道(乡镇)特点实际的政策内容 |
2 |
根据市、县区有关创业扶持政策,街道(乡镇)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的得2分;仅执行市、县区文件的得1分。 |
|
|
|
|
14.有明确的政策落实操作办法 |
2 |
制定适合辖区实际的政策操作办法并上墙公开的得2分,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
||
|
15.有帮扶落实的政策台账记录 |
4 |
利用电脑数据库记录的得4分,仅利用纸质台账的得2分,无记录的不得分。 |
|
|
||
|
(六)资金保障充足(8分) |
16.有效保障平台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建设活动经费 |
8 |
足额保障的得8分;每项经费得不到保障的各扣2分,扣完为止。查文件规定、拨付凭证、工资发放记录。 |
|
|
|
|
(七)融资渠道畅通(5分) |
17.设创业担保贷款,正常发放 |
5 |
建立协助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操作办法得3分;当年创业担保贷款正常发放得2分,未发放不得分。查相关台账。 |
|
|
|
|
(八)政策资金落实到位(8分) |
18.创业补贴到位率达90%以上 |
4 |
创业补贴到位率达到90%以上,得4分;创业贷款贴息申请和税费减免申请率达100%,各得2分;每项指标每底于目标的5%(不足的按5%计算),扣0.5分,扣完为止。查台账。 |
|
|
|
|
19.创业贷款贴息申请率达100% |
2 |
|
|
|||
|
20.税费减免申请率达100% |
2 |
|
|
|||
|
健全创业培训体系(14分) |
(九)开展创业培训意愿普查(6分) |
21.摸清本辖区内有创业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状况 |
6 |
针对辖区内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意愿调查,做到年龄、身份、技能、数量“四清”,并建立相关台账,得6分;城乡劳动者个人信息不全,扣1分;相应台账未及时更新,扣1分。 |
|
|
|
(十)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8分) |
22.组织推荐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工作 |
5 |
组织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工作的得5分。查培训花名册及报表。 |
|
|
|
|
23.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镇”活动 |
3 |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要求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乡镇”活动的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
|
|
||
|
提升创业服务水平(18分) |
(十一)健全完善创业服务各项功能(12分) |
24.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功能完善的创业服务基层平台 |
5 |
依托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搭建创业服务基层平台,并实现“六到位”,得5分。查现场。 |
|
|
|
25.开展创业“一站式”、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
3 |
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服务类别、功能完善,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依据情况酌情给分。查看现场及相关文件。 |
|
|
||
|
26.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
4 |
建有经市、县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得2分;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正常,为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孵化服务,孵化成功率达到相应要求,得2分。查现场及相关文件。 |
|
|
||
|
(十二)接受创业服务对象满意度高(6) |
27.设立网络和意见箱,接受服务群众举报投诉 |
3 |
服务平台现场醒目位置公布网络举报投诉信箱并设立现场投诉举报意见箱,得1分;无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得到妥善处理,得2分。查现场和举报投诉处理记录。 |
|
|
|
|
28.创业服务回访测评达到要求 |
3 |
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要求,得3分。查与服务对象勾通。 |
|
|
||
|
序号 |
创建标准 |
分值 |
考核评分办法 |
自评分 |
评分 |
|
1 |
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
5 |
由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得5分,其他人员任组长的得3分。以查看材料为依据。 |
|
|
|
2 |
制定建设方案(计划) |
5 |
有明确的建设方案(计划)的得5分。未制定方案(计划)的不得分。以查看材料为依据。 |
|
|
|
3 |
定期召开建设专题会议 |
5 |
召开建设专题会议的得5分,以会议记录和通知为依据。 |
|
|
|
4 |
积极开展创业宣传,树立创业典型 |
10 |
开展创业宣传活动,各种宣传报道2篇以上得6分。被市、县区树为创业典型的得2分。以宣传资料及证书为依据。 |
|
|
|
5 |
指导落实和协助办理创业扶持政策 |
10 |
为创业者指导落实和协助办理税费减免、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并建有台账的得10分。以台账资料为依据 |
|
|
|
6 |
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培训 |
5 |
辖区内年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最高分5分。以培训花名册和报表为依据。 |
|
|
|
7 |
组织推荐创业人员参加创业能力培训 |
5 |
社区组织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得6分。以花名册和报表为依据。 |
|
|
|
8 |
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 |
10 |
机构到位、场地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工作到位。得6分。以实地查看和文件为依据。 |
|
|
|
9 |
开展创业“一站式”、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
10 |
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注册登记、场地租用、创业贷款、政策落实、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有工作台账的得10分。根据检查情况给分。 |
|
|
|
10 |
建有创业宣传阵地 |
10 |
建有专栏、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创业政策、创业项目等宣传的得5分,建微信群并发挥作用得5分。查台账资料和图片。 |
|
|
|
11 |
全面完成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
15 |
按时完成促进实现创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任务的得10分,按时按质上报各种报表、材料的得5分。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台账(计划安排、报表汇总、总结报表等)。 |
|
|
|
12 |
全年创造性开展性工作 |
10 |
社区有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的创业举措,并具体实施有实效的,得5分;创业促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到县、区级以上肯定和表彰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查相关证明材料。 |
|
|
附件4
淮北市创业型社区建设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