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提升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成效
一、加强“一站式”服务。加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优化报销流程,简化报销手续,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协助商业保险机构建设和完善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大病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进一步扩充可即时结算的异地医院范围,争取实现在统筹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与省内全面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为全国联网结算做充分准备。
二、加强承办机构管理。我中心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委托经办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日常检查、抽查、复审、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履行服务;督促商业保险承办机构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与商业保险机构共同维护好大病人员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
三、加强服务意识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知识,树立奉献为荣的精神标榜,上级领导以身作则,以点带面,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