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主题:
淮北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二、时间:
2020年3月19日下午3:00
三、地点:
淮北市人社局九楼会议室
四、发布单位: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主持人: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辉
六、发布人: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陈龙海
七、发布会流程
(一)介绍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二)答记者问
发布会实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辉】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辉。
今天下午我局在市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新闻发布会。出席此次发布会的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陈龙海,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许正军以及社会各界朋友。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市传媒中心、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新安在线的记者朋友们。
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请陈龙海同志介绍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陈龙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对经济运行带来了明显的影响。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是我们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给予减免社保费的支持,是顺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3月5日,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企业“发动复工复产引擎”,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获得感强。今天,由我向大家重点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内容及我市贯彻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一、我省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减免。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二)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享受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已停保的企业和完全停产的企业,不纳入缓缴社会保险费范围。缓缴期满后,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未按确定期限补缴的,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三)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减免和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
二、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情况
国家和省减免社保费政策公布后,我局不等不靠,快速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主动迅速响应。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具体落实措施,第一时间利用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布置安排县区抓紧贯彻落实,第一时间与市统计局、经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获取参保企业划型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社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依法依规经办。二是做好部门联动。加强与市财政、税务、统计、工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吃透政策要求,把握好执行期限、适用对象、企业划型等政策标准,共同研究落实减免期间企业划型、征缴核定、减免手续及退费流程等降费工作任务。三是落实业务经办。按照减免费政策规定,注重数据共享,科学确定企业划型;抓紧完成信息系统改造,逐户核对到账情况,核定减免金额,采取“不见面”方式依规办理退费业务。四是注重政策实效。目前,全市参保企业划型和退费工作已经阶段性完成,2、3月份应缴费额及减免金额也已重新核定,全市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已经落实到位。据统计,2月份,全市共4219户参保单位享受减免三项社保费8595.4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640.06万元,失业保险377.86万元,工伤保险577.57万元);预计政策执行期间全市参保单位累计享受减免三项社保费36229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之,我们将提高思想政治站位,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用百分百的匠心和努力做到两个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的继续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二是不折不扣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最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辉】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所关注的问题分别提问。
1.记者: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与企业划型相关联,很多企业都非常关心,请问本市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企业如果有异议,该如何办理?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许正军】
答:你问了两个问题。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这次减免社保费,对大型和中小微型企业分别对应实施“减”和“免”的政策,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是精准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减免政策和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企业划型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负责,最终报同级政府确认。实际工作中,对相关部门已有划定结果的,直接采用现有结果;对没有现成划型结果的,按以下方式对企业进行划型:一是根据企业2019年底参保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二是根据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划型;三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对于短时间难以划型的,暂按中小微企业执行,待准确划型后再据实调整。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划型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第二个问题,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起变更申请。原则上,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2.记者: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保费减免手续?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许正军】
答:本次减免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不需要提出申请和办理审批,相关部门间通过数据共享,直接将减免政策兑现落实到位。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划型结果等数据,按月核定参保单位享受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传送税务机关征收,参保单位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缴费。社会保险费减免期间,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变动等征缴业务程序不变,按现行办法操作。
3.记者: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实施,势必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减收,而退休人员养老金却在逐年增加,这次减免政策会不会影响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发放?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许正军】
答:这个问题是广大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关注的。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会影响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减免费是会导致今年的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今年开始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由省统一管理、统一拨付。从全省基金整体运行情况看,基金收入、结余总量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有着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完全有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会出现缺口,也不会影响待遇的发放。
4.记者:实施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享受减免社保费政策?
【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主任许正军】
答:此次减免社会保险费,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不减免,减免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辉】
各位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