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北市第二批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2 字号:

淮人社秘〔2023〕133号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为大力实施人才高地战略,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立实践基地。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或运行情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科研项目;


4.能为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团队)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属于我市“五群十链”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设立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

(二)实践基地设立的基本程序。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或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审核并推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实践基地的申报情况进行梳理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要做好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请单位认真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在本地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申报,对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其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设立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或市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初审后,于6月25日前将汇总整理的《设立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盖章版1份,与申请设站单位提交的材料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涉密级的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包括:①申报表Word电子版1份(不带签字、公章);②经属地人社、市直业务主管部门或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初审盖章后的申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合并后的装订本,提供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1份,装订本材料不得超过40页码(面)。

联系地址: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61-3881256

 附件:1.设立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设立市级博士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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