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0年第一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工作(督查)简报
为巩固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实施成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4月下旬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科、淮北市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督查,现将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简报如下:
一、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4月30日,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克服疫情等客观因素,积极作为,当年参(续)保缴费人数达37.1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4.39%,其中:
濉溪县参(续)保缴费31.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98%,信息报送5篇;
相山区参(续)保缴费1.7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8.93%,信息报送7篇;
杜集区参(续)保缴费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9.31%,信息报送11篇;
烈山区参(续)保缴费1.9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8.47%,信息报送6篇。
二、扶贫代缴工作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已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符合城乡居保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共计35671万人代缴保费374.44万元,已有4.84万符合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上述五类贫困人员享受待遇。
三、意见建议
1.各县(区)要克服疫情期间宣传工作的困难,利用线上、网络宣传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促进城乡居保民生工程参(续)保缴费任务的完成及参(续)保缴费质量的提高。
2.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8号)要求,做好城乡居保五类困难群体的代缴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群的代缴工作,做到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3.各县(区)要利用好“四项信息”核实系统,定期在系统平台核查比对领待遇人员数据,严防冒领、重复领取待遇行为,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档。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