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自评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厅、市民生办要求,认真对照我局承担的2019年三大民生工程,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民生工程
1.部署推进情况。
(1)及时召开启动会议。2019年3月召开就业扶持工程工作启动会议,县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今年目标任务,开发21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相山区600个,杜集区400个,烈山区400个,濉溪县700个。
(2)年度及时召开分析推进会议。为确保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分别于4、7、9、11月分别召开了4次工作分析推进会议,总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知晓率;二是千方百计的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岗位,尽可能的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高上岗率;三是拉高标尺、自我加压,争取好的成绩,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满意率;四是增强考核意识,紧跟考核这根指挥棒,根据重点工作,理清各项考核指标,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开展专项督查。一是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二是为防止出现违规申报、领取、套取公益岗位补贴情况,确保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安全,我局按季开展综合督查4次。
(4)过程控制。一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就业扶持工程进度表;二是未发生因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被通报现象;三是未发生因低于全省平均进度被通报现象。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益性岗位开发。2019年开发岗位2106个,完成目标任务2100个的100.28%。全年拨付公益性岗位资金共1246.16万元,其中社保补贴593.75万元,岗位补贴652.41万元,1183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岗率达56.17%。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2)信息公开情况。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时公布全市有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信息,分别包含公益性岗位会议信息、补贴资金信息、管理办法及招聘公告等,内容全面、条例清晰、及时更新。
(3)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一是利用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活动开展的契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参与市民生办开展的上街宣传2次;三是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4)开展绩效评价。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民生办〔2019〕8号)要求,我局针对就业扶持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认真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5)年内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一是年初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社区摸底调查就业困难人数,与就业困难人员面对面讲解公益性岗位政策;借助春节前后的大型招聘会活动,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公益性岗位民生工程政策;通过微信群、就业局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政策,扩大了公益性岗位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加快了就业扶持工程实施的步伐,在今年“就业援助月”期间,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6场,基本解决了就业扶持对象的稳定就业问题;二是我局按照“五个一”工作法按序时进度,督促指导县区对本年度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补贴资金的发放、督查及开发招聘工作落实到位。
3.日常工作配合情况。
(1)信息报送。我局高度重视就业扶持工程信息上报工作,并专门成立信息宣传小组,及时报送信息,省部级媒体采用2篇。
(2)日常项目数据、基础数据库、报表及文字材料报送情况。一是及时向市就业促进科报送就业扶持工程进度表;二是科学的对报表进行分析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进行上报;三是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四是台帐资料齐全、规范、整洁。
(3)会议、督查调度活动的参与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市人社局召开的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并认真准备会议发言材料,未发生缺席现象;二是我局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察的调度活动,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
(4)日常工作情况。我局切实贯彻落实淮北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2019年社保类民生工程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工作不配合现象。
4.加分因素
国家级刊物报道宣传。2019年1月9日《中国劳动保障报》“政策扶持 技能培训 强化服务 (淮北市精准帮扶失业人员纪实)”。
(二)就业见习民生工程
1.组织部署。
为提高我市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和成效,2019年,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按照皖人社秘〔2019〕108号、淮政〔2019〕16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出淮北市2019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就业见习月度计划表,全面部署,努力做好政策宣传、见习基地申报,见习岗位推荐和见习协议签定以及后期监管工作,按月按时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2019年淮北市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迎战。中心领导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协调各部门、安排分解任务,分析市直和三区一县的实际情况,把1618个见习岗位开发目标任务分解为:市直618个,相山区260个,烈山区220个,杜集区220个,濉溪县300个。
在督查方面,中心安排工作人员打电话回访,并做好情况记录,同时还到见习基地去实地督查,了解见习生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并认真填写好调查情况登记表。然后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开会研究,及时制定出方案,限期整改。
在过程控制方面,为能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心于3月、5月召开工作部署、协调、任务分解和具体工作安排会议,7月、8月还开了专场就业见习对接会,我们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计划,制定工作规范,逐步去完成,并按时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各类数据报表和工作总结,确保每个节点都不拖民生工程的后腿。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就业见习工作进展顺利,全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人数为936人,到岗率达到58%,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总数为2571个,完成目标任务数1618个的159%。本年度累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金额为727.1856万元。
(1)资金拨付使用。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业务承办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规范,遵循资金申报程序,认真统计见习人员信息,以报告的形式分批次向市政府申请拨付见习补贴。根据见习单位每月报送的见习人员考勤表、单位补贴发放表,把财政补贴部分打到每个见习生的银行卡里。中心还组织检查小组不定期到见习单位去督查,或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见习生实际上岗情况,避免有违规发放和投机冒领补贴行为的发生。截止到目前,今年我市申报的见习单位共有182家,开发的岗位总数是2571个,完成率达到158.9%。在9月底前,各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而且我中心按月及时把见习补贴申请信息维护到用工备案系统,另外见习基地申报及岗位认定信息也全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提交申请,内网审核审批办结。
今年,我中心向财政局申请了2次就业见习补贴,第一次申请补贴金额为305.2万元,申请人数为436人;第二次申请补贴金额为45.5万元,申请人数为287人。申请补贴总金额为350.7万元,申请总人数为723人。2019年12月底,共发放的见习补贴金额为727.18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标准9月1日前统一按最低1600元每人每月,其中单位承担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财政承担1000元的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按最低2000元每人每月,其中单位承担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财政承担1400元的标准。
(2)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省厅及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心大力开展就业见习宣传工作,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努力搭建淮北特色的就业见习平台。主要包括在广播电台、人社局网、民生工程网等媒体上进行就业见习政策宣传。还有开展民生工程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各类招聘会上发就业见习宣传材料,设立就业见习咨询窗口,为企业和毕业生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还进高校宣传就业见习政策,鼓励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3)绩效评价开展情况。今年,我市签定就业见习协议的总人数为936人,到岗率达到58%。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方面,根据皖人社秘(2019)255号、市民生办〔2019〕2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局民生办的要求,我们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写好自评报告,客观严格慎重地打好每一分,绝不弄虚作假。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考虑,中心积极引导和指导见习生参加各类人事招考,鼓励他们先就业再择业,免费为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增加和拓宽就业渠道,同时激励见习基地多留用表现好的见习生,给他们优惠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奖励。
3.日常工作配合情况。
(1)信息报送。根据市民生办《关于印发淮北市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心按时报送信息,把就业见习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工作规范以及见习单位申报和岗位需求情况、举办专场见习对接会以及见习人员财政补贴申请等信息上报到民生办并在民生工程网站上公示。
(2)每月26号及时报送市、省相关部门数据报表,还有上级部门需要的总结或其他文字类材料。
(3)会议、督查调度会的参与情况。积极参加局、市民生工程会议,认真组织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4)日常工作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加分因素
我们在安排就业见习之前,通过创业和技能培训,丰富见习生的知识和经验,比如安排一些家政方面的课程,还请了美食专家教面点制作等厨艺技术,从而提高见习生的综合就业水平和扩大就业渠道。
5.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就业工作的发展,提高就业水平和质量,我们将在省厅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把就业工作摆在首位,全力以赴,坚决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就业见习政策宣传。通过网站、报刊、电视、QQ群、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重点放到高校园区宣传,因为我们的见习生都是来自各类普通高校或中职院校的毕业生。
(2)积极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通过任务分解,要求区、县组织动员各自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3)增加就业见习对接会场次或改变方式。可以考虑从5月份到7月份,每个月办1到2次对接会,而且会场都设在各类高校,这样效果会更好。
(4)严格管理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监管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至关重要的,做好这项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
(5)学习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和办法。因为各地市存在地区差,条件不一样,层次不一样,标准不一样,所以要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寻求最适合本市的新举措。
二、技工大省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20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全市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年新增11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系统培养(全日制),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2.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已实施技能脱贫培训399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199.5%,培训合格率99.5%;已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共11984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126.1%,培训合格率95.5%;已实施新技工系统培养1498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的136.2%,培养稳定率96.3% 。
3.资金按时拨付到位。2019年度,全市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补贴人数397人,拨付补贴资金68.39万元;全市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拨付补贴资金908万元;各项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配套到位。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部署推进情况。
3月1日,召开人社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启动会议,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定专人负责。7月5日、8月24日、9月12日分别组织三区一县、市开发区召开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调度会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民生工程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职建科对信息公开情况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每周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清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知晓率满意度问卷调查,提高群众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各项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3.日常工作配合情况。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面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各项政策。全年上报职业技能培训信息100余篇,印制宣传单2万多份。每月2日前,及时、准确上报月度报表,报表分析材料按月报送,分析全面认真,及时报备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总结,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出台前事先向省厅报告。积极参加民生工程相关会议和督促调度活动,全年无缺席。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4.加分因素。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1-7月全省技工院校招生情况的通报》,截止7月底,淮北市技工院校招生1627人,完成率达101.7%,培养稳定率达100%,提前超额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任务,淮北煤电技师学院招生人数已超过去年总数,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扬。并发给市民生办以简报形式全市通报表扬。
(三)取得的成效
1.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
精心组织实施淮北市高层次人才考核活动,会同市人才办对3名高级技师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和经费支持,为培育众多“中国工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市人社局推荐上报、省厅评审确定我市张涛、张浩、杨杰、谢彪4名高技能人才为“江淮杰出工匠”,梁后健、扣红卫、赵勇、王亚、陈谦、刘飞等6人荣获“省技能大奖”荣誉称号,对获评“江淮杰出工匠”和“省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技能竞赛方面
加强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管理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技能竞赛体系。制定《淮北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职业技能竞赛经费管理细则》,对全市各级各类竞赛实行统筹安排和社会发布制度,已举办市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32项,通过竞赛晋升职业资格等级,产生高技能人才65名,为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平台。
3.建设工匠大师工作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的通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扣卫红技能大师工作室、国网淮北供电公司张涛技能大师工作室获评2019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我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达5个。
(四)下一步打算
1.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原有报刊、短信、入户宣传的基础上,同时在市人社局民生工作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让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积极参与。同时,将技工大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技能培训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印制成宣传页,在招聘会、春风行动等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台,提供政策咨询。结合“四送一服”工作,经常深入企业宣传各类技能培训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
2.继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培训,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种培训,从而使培训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既促进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也满足社会需求。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市场需求调整技工院校办学模式和专业设置,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摸清全市技能人才行业分布底数,建立技能人才库,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培训帮助劳动者逐步提升技能。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部署推进情况
1.及早部署启动
年初,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印发淮北市2019年社保类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淮人社〔2019〕34号)、《2019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以及《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221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确定为当年参(续)保缴费42.76万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待遇发放率100%,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县(区)。同时出台实施《关于印发<进一步扎实做好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民生办〔2019〕2号)和《关于印发<淮北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民生办〔2019〕8号),明确具体、清晰、可衡量的量化考核指标。各县(区)人社部门及时召开启动会议,充分利用民工返乡过节及外出务工之前的有利时机,抓紧时机提前开展参(续)保缴费工作。
2.按期推进督查
在参(续)保缴费集中期,定期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督查活动,推动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各县(区)均建立包保通报督查制度,实行县(区)人社局领导分片包保镇(办)、镇(办)干部分片包保村(居)、村(居)干部包保村(居)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达到“加压力、加责任、加进度”的目的。同时定期对县(区)下发民生工程督查简报共5期,确保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提前完成任务
全市按照时间节点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一季度完成参(续)保目标任务的79.77%,二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96.52%,七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6%,市人社局提前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民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城乡居保当年参(续)保人数达到44.8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98%,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1.6万人累计发放养老31305.61万元,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100%及时发放。
2.积极实施政务公开
一是政策制度公开。充分利用各级人社部门及民生工程网站及相关媒体,对政策制度予以“上网、上报”公开,并及时更新内容。推出“淮北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平台,并推出“政策要点解读”、“办事地点地图定位”等功能,对参保个人公开个人权益、政策制度、办事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是业务流程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决定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124号),督促县(区)公开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注销登记、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稽核等各项业务流程,以及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业务范围,并予以“上墙、上网、上群”公开共享,做到各项业务办理环节公开。
三是基本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平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注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者下载“皖事通”手机客户端,实时查询个人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信息,确保参保群众随时掌握个人最新参保信息,做到参保基本信息对个人公开。
3.强化政策宣传培训
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全力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开辟网络宣传新空间,以传统宣传与网络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立体化宣传平台,市、县(区)、镇(办)、村(居)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实现“常态宣传时时有,集中宣传月月新”。一是印制20000份带有居保办事地址和咨询电话的手提袋以及五万份宣传彩页进行发放宣传;二是借助“春风行动”活动平台,县(区)经办机构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市、县(区)联合进行“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宣传活动;四是在途径三区一县的公交上投放政策宣传广告进行流动宣传;五是发动县(区)利用干部下乡宣传秸秆禁烧契机,将政策送入田间地头;六是借助党建活动,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困难群众讲解政策;七是利用“江淮普法行”活动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八是在《淮北日报》人社专栏进行政策信息宣传;九是在淮北广播电台开展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宣传。
通过宣传引导,全市涌现出孙成英、王吉祥、石建华、朱鹃等多名群众身边的“多缴多得带头人”。他们有的是党员、有的是村干部亲属,有的是致富能人,在了解城乡居保政策后,不但自己选择最高档缴费,而且通过现身说法,宣传带动身边的人提高缴费档次。截至年底,在“多缴多得带头人”的带动下,2019年新增参保人数7328人,1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增加2135人,达到12133人。
为提升各级经办能力和经办效率,市、县(区)人社部门积极开展各级经办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年初市级组织县(区)经办人员集中开展四项信息业务核查业务培训一次,二季度市级联合县(区)开展镇(办)及村(居)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四次,培训人员600人次,并且定期或不定期派市级相关业务人员到县(区)开展送培训到基层活动8次,讲解城乡居保政策。通过培训,提升了业务人员素质,为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了能力保障。
4.认真开展绩效自评
《2018年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于7月份在市人社局民生工程信息专栏公示。同时按照省级《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67号)、《关于做好2019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按时上报自评报告。
5.完成年内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城乡居保扶贫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19〕41号)、《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80号)要求,我市按时报送扶贫调度表、民生工程突出问题自检表,完成部级扶贫平台下发的扶贫人员数据,逐条核实。核实后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做到保费应代尽代,不符合代缴条件但符合缴费条件的引导个人自主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到龄的符合发放条件的城乡居保贫困人员全部做到待遇应发尽发。截至12月底。淮北市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残人员以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五类贫困群体28525人代缴保费303.23万元,44602名到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残人员以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已享受待遇,做到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二是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消部分证明材料决定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124号)精神,试行告知承诺制,将可以试行告知承诺制的相关业务事项范围,以宣传纸、宣传立牌的形式在各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进行公示,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业务同时也会进行提示告知,以办事群众的最大便捷性为服务标准,办理业务时尊重办事群众的意愿,让其自行选择提供相关材料或者签订告知承诺书,优化经办服务。
三是协调做好与税务的保费职责划转工作。根据《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80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几个问题的通知》(皖税函〔2019〕7号)的规定,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消收入户后通过“待报解社会保险费”账户归集个人保费划扣业务,支出户的待遇支出实行人社与财政共同审核监督,每月支出户支出额依据业务系统统计数据产生,
四是推进做好社银直联的对接工作。督促县区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省厅安排,相继启用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代发数据接口,通过“社银直联”进行线上发放,保障待遇支出安全合规,确保会计核算准确,记账规范,做到系统业务、银行、税务、会计,账账相符。
(三)日常工作配合情况
1.信息报送规范及时
按照市民生办《关于印发淮北市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抓住信息数量底线,突出信息质量重点,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共报送信息稿件100篇,其中在省、部级媒体平台上登载7篇。
2.材料、报表及时准确
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一是根据“分级编报、市级汇总”的原则,及时、准确向省厅报送各类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认真撰写分析报告和编报说明;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基金预决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并及时向省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基金运行情况。二是按照市民生办要求,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度、季度进展情况数据,并按要求进行数据分析。三是及时报送省、市相关单位要求配合统计的各类数据报表。
相关材料详细充实。一是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扎实做好2019年民生工程实施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民生办〔2019〕2号),每月第一天及时上报民生工程进展表;二是按照民生办通知,及时上报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度总结、半年总结以及年度总结;三是按照《关于在全省人社系统开展检视整改民生工程突出问题验收抽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办〔2019〕16号)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县(区)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查情况;四是按照社险函〔2016〕21号文件,每年开展一次档案回头看活动,并做好自评总结工作;五是及时上报市民生办要求的各类总结、分析材料。
3.会议、督调积极参加
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及督查调度活动,从不缺席。会后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县(区),精心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4.日常工作扎实有序
为扎实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作,及时下发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221号),明确了各阶段工作重点、各部门工作任务、各单位工作责任,认真督查落实,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工作亮点
1.民生信息宣传有力。
我市城乡居保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其中《淮北市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计工作》在省人社厅网站发表;《淮北市相山区提前超额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保目标任务》、《淮北市相山区坚持城乡居保“四化并举”提升群众幸福感》在人民网发表;《淮北市杜集区四举措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水平》在财政部网站发表;《淮北市城乡居保参续保缴费实现首季“开门红”》、《淮北杜集区“四个到位”确保贫困人员城乡居保应保尽保》、《淮北烈山区加强城乡居保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安徽省民生工程网站发表;市级以及县(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报道总计获省、部级媒体发表7篇。
2.完善数据比对手段,精准待遇发放体系。
一是已实现与民政部门、医保部门的数据交换,按月获取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作出处理;二是村(居)协办员定期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社保部门获取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作出处理;三是本地区域内,定期进行跨险种养老待遇数据比对,获取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并及时作出处理;四是定期对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核实处理;五是借助部级四项信息核查平台,进行部分异地养老待遇数据查询比对;六是对无法提供死亡材料的办事人员试行告知承诺制,节省办事流程时间,对承诺签订的死亡时间核实后及时作出处理;七是对数据无法核实到的高龄、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经办人员借助慰问等契机进行上门信息核实;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已核实了6535条疑点数据,共比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 662042人次,比对出疑似重复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46人次。探索“老来网”技术认证手段,并推广县(区)经办机构试运行。
3.城乡居保基金统计工作受省部级认可。
2019年10月四家单位联合下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全省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皖财社〔2019〕1101号),淮北市基金预决算获得全省第一名。2019年市级城乡居保基金预决算报表负责人耿圣玮同志代表省级单位参加人社部社保中心全国社保基金2018年决算以及2020年预算会审,并受到人社部社保中心的书面表扬。
附件1:2019年度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公益性岗位开发)
附件2:2019年度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就业见习)
附件3: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自评表(技工大省技能培训)
附件4:2019年度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公益性岗位开发)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分 |
一、部署推进情况(15分) |
及时分解任务,制定工作台账 |
5月底前任务分解至县区,制定工作台账。 |
1分 |
有关文件、通知、通报、简报以及留存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
1 |
及时召开分析推进会议 |
8月底前召开2次以上,得2分;召开1次的,得1分,未召开不得分。 |
2分 |
2 |
||
开展专项督查 |
一年开展2次以上,得2分;缺1次,扣1分。 |
2分 |
2 |
||
过程控制 |
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得10分;1项被通报1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0分 |
市民生办印发的工作台账及调研督查通报 |
5 |
|
1项被通报1次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省有关通报 |
5 |
|||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分) |
任务完成情况 |
按要求完成牵头实施项目的目标任务 |
5分 |
实际完成情况 |
5 |
信息公开情况 |
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及时更新,得3分;内容不全面的,扣1分;条理不清晰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
3分 |
登录市直民生工程部门网站查询 |
3 |
|
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
电话抽查或实地调查10户,1户不知晓扣0.1分,扣完为止。 |
2分 |
电话或实地调查 |
2 |
|
绩效评价 |
于8月底前在部门网站公示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并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得5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自评的,扣2分;8月底前未公示的扣2分;未开展自评的,不得分。 |
5分 |
省各项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各单位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公示情况。 |
5 |
|
年内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
完成年内布置的其他工作。 |
5分 |
根据年内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
5 |
|
三、日常工作配合情况(15分) |
信息报送 |
按宣传方案中信息报送要求评分 |
5分 |
市民生办报送记录统计 |
5 |
“一文一图两表”报送情况 |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信息数据、各类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得7分;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7分 |
有关日常记录、报表、会议资料等 |
7 |
|
会议、督查调度活动的参与情况 |
积极参加民生工程有关会议、督查调度活动,得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分 |
2 |
||
日常工作情况 |
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得1分;工作不配合,不得分。 |
1分 |
1 |
||
四、上级部门考核评价情况(40分) |
省直牵头部门评价(40分) |
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进入前8名的,得40分;第9—10名,得20分;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处于后6名的,取消评先资格。 |
40分 |
采用本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本年考评结果尚未公布的项目,采用上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 |
40 |
五、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及第三方评价情况(10分) |
是否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价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 |
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该项目取消评先资格。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第三方评价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扣5分。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社情民意调查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倒扣5分。 |
10分 |
违规违纪事件曝光及通报;采用省社情民意调查结果;采用省第三方评价结果。(未抽到项目不得分) |
10 |
六、加分因素(5分) |
工作亮点方面 |
1项亮点工作加1分,满分5分。 |
5分 |
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推广的;获省市领导批示的;被认定为全省独创的。 |
2 |
得分汇总 |
|
|
|
|
97 |
附件2
2019年度市直牵头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就业见习)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分 |
一、部署推进情况(15分) |
及时分解任务,制定工作台账 |
5月底前任务分解至县区,制定工作台账。 |
1分 |
有关文件、通知、通报、简报以及留存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
1 |
及时召开分析推进会议 |
8月底前召开2次以上,得2分;召开1次的,得1分,未召开不得分。 |
2分 |
2 |
||
开展专项督查 |
一年开展2次以上,得2分;缺1次,扣1分。 |
2分 |
2 |
||
过程控制 |
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得10分;1项被通报1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0分 |
市民生办印发的工作台账及调研督查通报 |
5 |
|
1项被通报1次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省有关通报 |
5 |
|||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分) |
任务完成情况 |
按要求完成牵头实施项目的目标任务 |
5分 |
实际完成情况 |
5 |
信息公开情况 |
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及时更新,得3分;内容不全面的,扣1分;条理不清晰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
3分 |
登录市直民生工程部门网站查询 |
3 |
|
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
电话抽查或实地调查10户,1户不知晓扣0.1分,扣完为止。 |
2分 |
电话或实地调查 |
2 |
|
绩效评价 |
于8月底前在部门网站公示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并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得5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自评的,扣2分;8月底前未公示的扣2分;未开展自评的,不得分。 |
5分 |
省各项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各单位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公示情况。 |
5 |
|
年内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
完成年内布置的其他工作。 |
5分 |
根据年内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
5 |
|
三、日常工作配合情况(15分) |
信息报送 |
按宣传方案中信息报送要求评分 |
5分 |
市民生办报送记录统计 |
5 |
“一文一图两表”报送情况 |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信息数据、各类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得7分;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7分 |
有关日常记录、报表、会议资料等 |
7 |
|
会议、督查调度活动的参与情况 |
积极参加民生工程有关会议、督查调度活动,得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分 |
2 |
||
日常工作情况 |
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得1分;工作不配合,不得分。 |
1分 |
1 |
||
四、上级部门考核评价情况(40分) |
省直牵头部门评价(40分) |
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进入前8名的,得40分;第9—10名,得20分;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处于后6名的,取消评先资格。 |
40分 |
采用本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本年考评结果尚未公布的项目,采用上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 |
40 |
五、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及第三方评价情况(10分) |
是否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价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 |
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该项目取消评先资格。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第三方评价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扣5分。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社情民意调查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倒扣5分。 |
10分 |
违规违纪事件曝光及通报;采用省社情民意调查结果;采用省第三方评价结果。(未抽到项目不得分) |
10 |
六、加分因素(5分) |
工作亮点方面 |
1项亮点工作加1分,满分5分。 |
5分 |
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推广的;获省市领导批示的;被认定为全省独创的。 |
|
得分汇总 |
|
|
|
|
100 |
附件3
|
||||||||
序号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指标 |
指标解释说明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自评 |
1 |
投入 |
组织 |
政策 宣传 |
3 |
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宣传项目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
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项目资助政策,得1分;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58号)第十三条,“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 |
25 |
2 |
目标 管理 |
6 |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及细化情况。 |
①市县人社部门,制定本地项目具体实施细则,得1分; |
《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
|||
3 |
申报 审核 |
6 |
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的规范性。 |
①培训机构符合规定要求的,得1分; |
①《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培训机构 |
|||
4 |
资金 落实 |
资金 到位率 |
6 |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应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三级指标按627号文件设置; |
||
5 |
到位 及时性 |
4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扣1-3分,其余不得分。 |
三级指标按627号文件设置; |
|
||
6 |
过程(15分) |
项目 管理(12分) |
信息 公开 |
4 |
是否建立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
市县人社部门,实行培训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①对培训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且信息齐全的,得4分,信息不全的,得1-3分;未公示不得分;②如有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的,该项不得分。 |
《安徽省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第五条 |
15 |
7 |
监督 检查 |
5 |
主管部门是否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 |
①市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得2分; |
《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 |
|||
8 |
资料 报送 |
3 |
有关单位提供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
①资料报送及时,得1.5分; |
三级指标按627号文件设置; |
|||
9 |
财务 管理 |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
3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市县人社部门、培训机构建立完善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得1分; |
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0 |
产出(40分) |
项目 产出 |
目标 任务 完成率 |
18 |
对照项目申报阶段设定的产出目标,评价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培训人数完成率100%,得8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安徽省2017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第一条 |
40 |
11 |
培训 质量 |
14 |
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质量的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验收把关的规范性。 |
①市县人社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场所、设备、师资、安全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得4分; |
①《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培训机构 |
|||
12 |
完成 时限 符合率 |
3 |
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与项目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符合程度。 |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得3分,否则不得分。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项目总数×100%。 |
|
|||
13 |
资金 使用 |
5 |
反映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情况。 |
年度安排资金支出率在75%及以上,得5分;60%—75%,得3分。其余不得分。 |
考虑实际使用资金和是否有结余因素 |
|||
14 |
效果 |
项目 效益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提高参训学员就业能力。本项指标,按“项目产出”得分情况予以评分。 |
本项系按627号文件对原指标的增加 |
20 |
15 |
可持续影响 |
6 |
就业促进政策对就业市场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①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学员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有助于解决企业“招工难”、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得4分;项目实施后,仍有一些未解决的问题,扣1-3分。 |
|
|||
17 |
社会 满意率 |
6 |
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以市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有效问卷或者电话调查50份,包括参训学员、符合条件的未参与培训人员和培训机构。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9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 |
100 |
附件4
2019年度市直成员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分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依据 |
自评得分 |
一、部署推进情况(15分) |
及时分解任务,制定工作台账 |
5月底前任务分解至县区,制定工作台账 |
1分 |
有关文件、通知、通报、简报以及留存的图片、影像资料等 |
1分 |
及时召开分析推进会议 |
8月底前召开2次以上,得2分;召开1次的,得1分,未召开不得分。 |
2分 |
2分 |
||
开展专项督查 |
一年开展2次以上,得2分;缺1次,扣1分。 |
2分 |
2分 |
||
过程控制 |
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得20分;1项被通报1次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扣2分,扣完为止。 |
10分 |
市民生办印发的月度进展情况通报 |
10分 |
|
1项被通报1次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的,扣2分,扣完为止。 |
省有关通报 |
||||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分) |
任务完成情况 |
按要求完成牵头实施项目的目标任务 |
5分 |
实际完成情况 |
5分 |
信息公开情况 |
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及时更新,得3分;内容不全面的,扣1分;条理不清晰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
3分 |
登录市直民生工程部门网站查询 |
3分 |
|
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
电话抽查或实地调查10户,1户不知晓扣0.1分,扣完为止。 |
2分 |
电话或实地调查 |
2分 |
|
绩效评价 |
于8月底前在部门网站公示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并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得5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自评的,扣2分;8月底前未公示的扣2分;未开展自评的,不得分。 |
5分 |
省各项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各单位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公示情况。 |
5分 |
|
年内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
完成年内布置的其他工作。 |
5分 |
根据年内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
5分 |
|
三、日常工作配合情况(15分) |
信息报送 |
按宣传方案中信息报送要求评分 |
5分 |
市民生办报送记录统计 |
5分 |
“一文一图两表”报送情况 |
及时准确报送项目信息数据、各类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得7分;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7分 |
有关日常记录、报表、会议资料等 |
7分 |
|
会议、督查调度活动的参与情况 |
积极参加民生工程有关会议、督查调度活动,得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分 |
2分 |
||
日常工作情况 |
认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得1分;工作不配合,不得分。 |
1分 |
1分 |
||
四、上级部门考核评价情况(40分) |
省直牵头部门评价(40分) |
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进入前8名的,得40分;第9—10名,得20分;在省对市单项考核中处于后6名的,取消评先资格。 |
40分 |
采用本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本年考评结果尚未公布的项目,采用上年度省直部门考评结果 |
40分 |
五、上级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情况(10分) |
是否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价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 |
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事件,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该项目取消评先资格。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第三方评价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扣5分。市直部门所负责的项目,省对市社情民意调查结果进入前8名的,得5分;第9—10名,不得分;处于后6名的,倒扣5分。 |
10分 |
违规违纪事件曝光及通报;采用省社情民意调查结果;采用省第三方评价结果。(未抽到项目不得分) |
10分 |
六、加分因素(5分) |
工作亮点方面 |
1项亮点工作加1分,满分5分 |
5分 |
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推广的;获省市领导批示的;被认定为全省独创的。 |
5分 |
得分汇总 |
- |
1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