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政策解读
1、政策内容: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员自主创业的,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5万,按规定给予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50%贴息(按当年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2、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2019〕211号)。
3、申领条件: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员自主创业的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4、申请地点:市、县人社部门。
5、咨询电话:市本级:0561-3025019;濉溪县:0561-75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