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人数10名(文职辅警女性3名,勤务辅警男性7名)。其中:分局办证大厅4名(女性2名、男性2名),百善派出所2名(女性1名、男性1名),任楼派出所2名(男性),海孜派出所2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淮北市户籍人员, 年龄18-40周岁(2001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文职辅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有重大影响的旁氏血亲被判处死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在职或辞职未达半年的警务辅助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11 月 4 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公司(相山北路60-7号财体楼六楼,大润发东门南30米)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5张。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资格由烈山区人社局负责审查认定。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烈山公安分局和广惠人力资源公司组织。
(2)按照体能测试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由烈山公安分局进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烈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淮北广惠公司网、广惠招聘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广惠公司与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380元+ 690元。按现行规定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其中个人部分由用工单位支付,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61—3366596、3321088
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
淮北市广惠人力资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