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方式
本页面用于以下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的投诉: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二)用人单位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四)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六)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七)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八)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
(九)用人单位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
(十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十三)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十四)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十五)对于在疫情期间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职工工作报酬,或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六)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方式
1.淮北市建筑领域联合清欠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0561-3069861
2.淮北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举报投诉电话:0561-3032501,邮箱:ahhbldjc@126.com
3.濉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561-6073339
4.相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561-3193118
5.杜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举报投诉电话:0561-3090155
6.烈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561-4685528